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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是指主体结构为瓶状,一般充装气体(可以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吸附气体等)的可移动的一类压力容器。气瓶应用非常广泛,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生活领域,几乎都离不开气瓶。
气瓶是一种承压设备,具有爆炸危险,且其承装介质一般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性质,使用环境又因其移动、重复充装、操作使用人员不固定和使用环境变化的特点,比其他压力容器更为复杂、恶劣。气瓶一旦发生爆炸或泄漏,往往发生火灾或中毒,甚至引起灾难性事故,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要保证气瓶的安全使用,除了要求它符合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有一些专门的规定和要求。
按制造方法,气瓶可分为以下四类。
(1)焊接气瓶
焊接气瓶由用薄钢板卷焊的圆柱形筒体和两端的封头组焊而成。焊接气瓶多用于盛装低压液化气体,例如液化二氧化硫等。
(2)管制气瓶
管制气瓶是用无缝钢管制成的无缝气瓶。它两端的封头是将钢管加热放在专用机床上通过旋压或挤压等方式收口成形的。
(3)冲拔拉伸制气瓶
它是将钢锭加热后先冲压出凹形封头,后经过拉拔制成敞口的瓶坯,再按照管制气瓶的方法制成顶封头及接口管等。
(4)缠绕式气瓶
此气瓶是由铝制的内筒和内筒外面缠绕一定厚度的无碱玻璃纤维构成的。铝制内筒的作用是保证气瓶的气密性。气瓶的承压强度依靠内筒外面缠绕成一体的玻璃纤维壳壁(用环氧酚醛树脂等作为黏结剂)。壳体纤维材料容易“老化”,所以使用寿命一般不如钢制气瓶。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八大类设备。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的是全过程的监督。

压力容器(yā lì róng qì),英文:pressure vessel,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科学管理和安全监检,我国《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根据工作压力、介质危害性及其在生产中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并对每个类别的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过程,以及检验项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压力容器已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进口。应该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划分,先按介质划分为第一组介质和第二组介质,然后再按照压力和容积划分类别Ⅰ类,Ⅱ类,Ⅲ类,老容规的所谓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已经不适用了。
压力容器是一种能够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压力容器的用途极为广泛,它在工业、民用、军工等许多部门以及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中以在化学工业与石油化学工业中用最多,仅在石油化学工业中应用的压力容器就占全部压力容器总数的50 %左右。压力容器在化工与石油化工领域,主要用于传热、传质、反应等工艺过程,以及贮存、运输有压力的气体或液化气体;在其他工业与民用领域亦有广泛的应用,如空气压缩机。各类专用压缩机及制冷压缩机的辅机(冷却器、缓冲器、油水分离器、贮气罐、蒸发器、液体冷却剂贮罐等)均属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分类方法很多,从使用、制造和监检的角度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承受压力的等级分为:低压容器、中压容器、高压容器和超高压容器。
(2)按盛装介质分为:非易燃、无毒;易燃或有毒;剧毒。
(3)按工艺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分为:
①反应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容器。
②换热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容器。
③分离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质量交换、气体净化、固、液、气分离的容器。
④贮运容器:用于盛装液体或气体物料、贮运介质或对压力起平衡缓冲作用的容器。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器,它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将工质水或其他流体加热到一定参数的设备。
锅炉分“锅”和“炉”两部分。“锅”是容纳水和蒸汽的受压部件,对水进行加热、汽化和汽水分离,“炉”是进行燃料燃烧或其他热能放热的场所,有燃烧设备和燃烧室炉膛及放热烟道等。锅与炉两者进行着热量转换过程,放热和吸热的分界面称为受热面。锅炉将水加热成蒸汽。除锅与炉外还有构架、平台、扶梯、燃烧、出渣、烟风道、管道、炉墙等辅助设备
按用途分类
电站锅炉:用于火力发电厂的锅炉,容量大、参数高、技术新、要求严。。
工业锅炉:在各工业生产纺织、印染、制药、化工、炼油、造纸等的流程、采暖、制冷中提供蒸汽或热水的锅炉。。
生活锅炉:为各工矿、企事业单位、宾馆、服务行业等提供低参数蒸汽或热水的锅炉。
特种锅炉:如双工质两汽循环锅炉、核燃料、船舶、机车、废液、余热、直流锅炉等等。

非标设备装置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简介
2016年1月3日上午10时左右,某实业公司使用的一台简易升降机从4楼坠落到3楼,造成1人踏空跌落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现场调查
1.事故设备整体情况
事故设备是以一台电动葫芦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带动货厢,在井道内沿垂直方向运行的简易升降机。货厢内未设置内呼选层按钮,层站外有4组选层按钮(控制货厢的运行),1至4楼层门均设置有门锁,未设置有防断绳、防坠落、层门联锁、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整台设备无出厂铭牌,未标注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等参数,无检验合格标志,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事故设备安装在某红木城楼梯转角处,现场勘查时,总电源已切断,货厢已降至1楼。
2.事故设备主要部件情况
(1)驱动装置情况
驱动装置是一台额定起重量2吨CD1型电动葫芦,上面有一块铭牌,标示内容为“起吊重量2t,额定电压380/220V,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m/min,运行速度20m/min,制造日期2015年4月,上海轶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制造”。
(2)货箱情况
货厢为长方形,深度(纵向)为2.38米,宽度(横向)为0.84米,货厢出入口设置在横向(见图2),未设置货厢门。
(3)导轨设置、导轨和导向设置配合情况
导轨设置于货厢纵向中部(见图3),货厢在导向装置约束下在1楼至4楼之间升降,导向装置与导轨之间存在一定的间隙(见图4)。
(图3:导轨设置)
(图4:导向装置与导轨配合情况)
3.事发过程调查分析
(1)该台简易升降机设计不合理,制造质量低劣,货厢深度(纵向)远大于宽度(横向),纵横比达到2.83,仅在纵向中部设置了导轨,且导向装置与导轨之间存在较大的间隙,配合不够顺畅。根据杠杆原理,当货物在货厢中不均匀分布时,极容易造成货厢失衡,在重力作用下货厢卡死在导轨上的现象。此时,如启动简易升降机下行按钮,电动葫芦放出钢丝绳,货厢由于卡死在导轨上,不能随着钢丝绳的伸长而下降,造成钢丝绳松弛不能再约束货厢。
(2)何某踏入货厢后,改变了货厢的平面受力状况,此时货厢重新获得平衡,卡死现象消失,由于未设置防断绳、防坠落装置,又失去钢丝绳的约束,货厢沿导轨急坠,直到钢丝绳约束住货厢,货厢才停止下坠。何某进入货厢后,罗某准备帮助何某搬运家俱,也往货厢走去,当他前脚踏入货厢的瞬间,货厢突然下坠,造成踏空,3层层门在事发时没有上锁,罗某跌进货厢后又被甩出货厢,跌到三楼楼层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简易升降机发生故障后,搬运工罗某准备帮助何某搬出家俱进入货厢的瞬间,货厢突然下坠,造成踏空坠落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事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非法制造、安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和注册登记的简易升降机,当简易升降机出现故障后,只是口头提出要求,并未采取禁止进入货箱作业的有效措施,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何某和罗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进入已发生故障的简易升降机前,未采取防止简易升降机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简易升降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全市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简易升降机一律进行拆除,消除安全隐患。整治中,如遇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三)加强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引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督促企业加强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并严格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